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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小鄭是貴州人,還不到18歲,來餘杭打工沒幾年,嫌原來的工作收入低,於是和幾個小兄弟動起了歪腦筋。
  藉著應聘洗車店員工的機會,他們專門盯上了洗車的顧客,只要後備廂里放著東西,不管是香煙還是現金,都被他們順手牽羊了。
  這一順兩順,最後還是被人發現了,小鄭等人淪落成了盜竊犯,今年1月16日,這起案子在餘杭法院開庭。
  不過這次的開庭有些不同,因為小鄭還是未成年人,地點設在了餘杭法院的少年法庭。
  這裡沒有囚籠式的被告席,法官、陪審員、還有未成年的嫌疑人圍坐在一張橢圓形的桌子上,不像是審判,更像是一次促膝長談。
  因為小鄭的家人遠在貴州,失去聯繫,法院特地為他找了一位臨時家長作為訴訟參與人。
  某學校的退休教師王阿姨擔負起了這個責任,她瞭解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全程陪同小鄭受審,讓審理過程多了些溫情。
  在審判後,法官們還會奉上滿是關愛的“法官寄語”。
  這是今年1月1日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餘杭法院首次指定“合適成年人”作為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
  這個制度是針對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其法定代理人不願或不能及時到場的情況而設定的。
  昨天,餘杭區法院對今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審理情況做了總結。
  由於回訪幫教等措施得當,今年1月到11月,餘杭區法院受理判處刑罰的88名未成年人中,被判處緩刑或免於刑事處罰等非監禁刑的增加到了30人。
  本報通訊員 餘法
  實習生 朱藝藝 本報記者 方力
  (原標題:這次開庭更像是一次促膝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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