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註的網絡紅人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在法庭上,秦火火對犯罪事實表示認可,當庭道歉。該案將擇日宣判。
  秦火火當庭認罪
  秦火火究竟是何許人也?秦火火原名秦志暉,微博名秦火火,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陽人,高中文化。曾就職於某互聯網營銷公司負責文案工作,熟悉相關互聯網炒作手法,此後到不同網絡公司任職。秦志暉發佈了大量虛假信息,其中捏造鐵道部3000萬歐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微博引發了11000多條轉發和3000多條評論,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上午9時許,在庭審現場,秦火火被帶入法庭。公訴機關出示了微博截圖,新浪公司出示的查詢證明、賬號信息,被損名譽人的聲明等證據。
  公訴機關認為,秦火火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消息在網絡上散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秦火火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表示認罪。秦火火說,微博可能造成什麼樣的後果,“當時自己只想到有利的後果,就是大家能註意到我這個人。”
  秦火火的辯護律師當場進行了激烈辯護,公訴機關和辯護律師之間多次交鋒。對於公訴機關提起的誹謗罪,爭議焦點一是從技術層面上,案發時,被告人秦火火是否發佈了涉案微博;二是事實證據能否認定構成誹謗罪;三是本案是否應適用公訴程序。
  對關於尋釁滋事罪,控辯雙方爭議焦點一是從技術層面上講,案發時,被告人秦火火是否發佈了涉案微博;二是行為方式是否符合兩高司法解釋規定。
  當庭道歉一連九個感謝
  網民稱“不需要獲獎感言”
  長達4個半小時的庭審後,輪到秦火火做總結陳詞時,秦火火先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隨後藉此一連發表了九個感謝:“說了道歉之後必須說我的感激,我感激這個時代,有電腦有網絡才有我的發揮空間;
  我感謝北京這個地方,它的包容讓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機會,使我被人認可、被人欣賞;
  感謝我曾經工作的公司,給我工作機會,讓我不斷成長,走上工作管理崗位;
  感謝北京的公檢法機關,他們文明執法,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感謝微博世界,讓我和名人溝通交流,他們並不歧視我;
  我感謝我的兩個辯護律師,感謝你們為我辯護;
  感謝在場的記者,我是一個小人物,感謝他們,感謝兩位律師,他們的辯護已經盡到力了;
  感謝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裡的管教對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關懷的溫暖;
  還要感謝我的父母,他們對我的成長盡到了最大的努力,讓我有學習的機會,有安身立命的本錢。在這裡請允許我向他們鞠三個躬。”
  聽了秦火火的一番言語,現場安靜下來。有人認為他認錯態度誠懇,但也有網民質疑秦火火仍在作秀。一位網友稱,“這哪是被告人陳詞,簡直就是發表獲獎感言。”
  (原標題:圖文:網絡大謠秦火火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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